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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艺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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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15:42:34
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关于群众反映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公示”一事的反馈
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 >> 边督边改 >> 正文
关于群众反映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2018-05-23 15:20   审核人:
42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临沂市人民政府转办了群众向生态环境部反映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信访,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一)未批先建问题。经调查,昆达公司2015年以前,未批先建乙基胺、丁烯醛等6个项目;20166月至8月,未批先建吡啶系列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酯项目脱氢醋酸(钠)等3个项目。期间,沂水县环保局及时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补办手续并处罚款。20156月,省环保厅按照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对昆达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包括2015年前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20174-5月,沂水县环保局对吡啶系列深加工等3个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对在未批先建中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县两级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环保人士:上述所述“20156月,省环保厅按照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对昆达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包括2015年前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此环评报告本身是弄虚作假(另见附件),我们已经要求山东省环保厅撤销“鲁环审【2015140号文”环评报告的批复。在未取得合法的环评审批前,昆达目前所有的项目都属于未批先建。
(二)停产处罚未执行,地方官员对上隐瞒问题。一是停产处罚未执行问题。沂水县环保局对未验先投的6个项目违法行为分别立案处罚,责令其中5个项目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固体危废焚烧炉项目因涉及危废集中处置,未责令其停止生产。昆达公司按要求停止了5个项目生产,终止了违法行为,并按时缴纳了罚款。按照自主验收要求,昆达公司于2017113日就甲醛、烟酰胺、山梨酸(钾)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等4个停产项目提出申请并恢复开产,其中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项目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20171227日)再次停产。4万吨甲醛项目、4万吨山梨酸(钾)项目、0.5万吨烟酰胺项目已通过现场验收,正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固体危废焚烧炉项目已完成烟气治理再提升,正在开展自主验收监测。
环保人士:
120179月份前后中央环保巡视组到昆达检查,2017930日沂水县环保局对昆达进行了行政处罚(沂环罚字【2017】第106号),但根据上述内容昆达公司在201711初就完成了自主验收,试问: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自主验收,且迫不及待地恢复生产,这不管从技术上,还是从工艺流程上如何能完成呢?从我们获知的信息来看,昆达不管是在2017年还是截止到现在根本没有实质整改,未实质停产。希望同时能对昆达公司产品销售记录与国税部门发票核实正确数据。
2,上文所述“4万吨甲醛项目、4万吨山梨酸(钾)项目、0.5万吨烟酰胺项目已通过现场验收,正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根据规定,应该是先整改,达到要求后,实质验收,进而公示才视为通过环保验收,可遗憾的是昆达目前仍然属于未验先生产的违法状态。
调查中发现,昆达公司于2018330-416日处置了双乙烯酮装置中的吸收母液,做搬迁准备,但在此期间违规启动一条双乙烯酮生产线,共进料醋酸350.55吨,生产乙酰乙酸甲酯285.146吨,共产生废水128吨,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产生危废21.16吨,由固体废物焚烧项目安全处置,未对外界环境造成明显污染。沂水县及时发现了昆达公司违规生产行为,并于429日对昆达公司双乙烯酮项目、吡啶深加工项目实施了断电和主要生产部位拆除;但未将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市里对此已启动问责程序。
环保人士:进料醋酸350.55吨,按照工艺流程,应该生产出不高于225吨乙酰乙酸甲酯,但上文表述生产出了285.146吨乙酰乙酸甲酯,这个依据如何得来?按照上述数据来计算,1吨甲酯仅消耗了1.22吨醋酸与乙酰乙酸甲酯,这个是不符合工艺流程的,根据工艺流程,1吨甲酯至少要消耗1.5吨醋酸与乙酰乙酸甲酯,如此,可看出,此回复内容不实。另据我们从国税部门以及用户单位的了解,在此期间,昆达生产、销售了双乙烯酮和乙酰乙酸甲酯达上千吨。
二是地方官员对上隐瞒问题。昆达公司经审批的年排污总量指标为COD98.98吨、氨氮9.9吨、二氧化硫121.39吨、氮氧化物424.67吨,2017年实际排污总量为COD94.7吨、氨氮1.73吨、二氧化硫24.47吨、氮氧化物117.2吨,未超过总量排放指标。经调查,昆达公司各产品批复产能及实际建成产能分别为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现虚拟产能获取排放指标的问题,不存在对上隐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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